農曆春節將至,許多人紛紛利用長假外出旅遊,因此多數人都會購買旅行平安險,希望自己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但是有些人於出國前匆匆忙忙購買旅行平安險,在填寫保單時卻忘了填寫保險指定受益人或者忽略保險受益人的填寫方式,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身故,該筆身故保險金將會被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可能因而被扣遺產稅,而無法享有稅法上一定額度保險金免稅的規定,當初購買保險來保障心愛家人的初衷也會被打了折扣。
 
人壽行政中心副總經理楊鈞霆表示,購買保險時,受益人的指定其實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但是它常被忽略掉。依現行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此外第112條也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因此如果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受益人的欄位空白未填寫,於未指定任何受益人的情況下身故,其身故保險金就會被視為遺產計算的這種情況。
 
又或者許多旅遊意外事件,皆為多數家庭成員一起參加,而不幸因天災、墜機或車禍意外同時罹難。如果被保險人有指定受益人,但是不幸地,被保險人與其指定的受益人同時身亡;抑或是指定的受益人較被保險人早身故,且被保險人生前也忘了做受益人變更等情況,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也是會被併入遺產計算,因此民眾在填寫保單時不可不慎。
 
 
除指定受益人外 建議加填「法定繼承人」
 
楊鈞霆表示,若身故保險金被併入遺產計算,必須先用來清償所有資產、負債,之後家屬才能拿到清償後的餘額。因此楊鈞霆建議民眾,若要避免身故保險金被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購買保單時受益人欄位千萬不要空白,保險受益人可依順位多指定幾名受益人,另外也建議於受益人欄位額外填上「法定繼承人」。如此一來,未來若發生被保險人與指定的保單受益人皆同時罹難的情況,由於保單受益人還有指名「法定繼承人」,保險公司即可依照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即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直接理賠保險金給被保險人最親近的親屬。
 
此外為避免紛爭,可事先為家人依人生規劃做好分配,建議可以「同時指定多名受益人,且事先約定各受益人之分配比例」,例如張先生投保2,000萬保險,指定受益人部份比例為配偶30%、2名子女各得20%、父母各得15%,若被保險人不幸身故,保險公司將依分配比例給付。但是若其中某一指定受益人(如配偶)與被保險人同時身故,則此部分理賠金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領取。如張姓夫妻同時身故,那麼原來配偶的30%理賠金,則由張先生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即其兩名子女均分,張先生父母親分配比例則不變。
 
楊鈞霆補充說明,為了維護保戶的權益,其實也有保險業者會直接於保單條款規定,「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契約受益人」,如此一來就可避免被保險人與指定的保單受益人皆同時罹難,讓身故保險金直接併入被保險人遺產計算的情況。
 
保單受益人填寫看似簡單,實際上可是一門大學問,因此建議消費者在填寫前仔細思考,以達到照顧家人的美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acky16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